2006年8月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河北:假律师炮制假判决书诈骗
刘树鹏

  在一起诉讼中寻求抗诉的受害人孙金波怎么也想不到,他花了万余元请的“律师”竟给他杜撰了一份假判决书。
  2004年6月,孙金波与姐姐孙金香在河北任丘开了一家餐馆。因为厨师王玉华脾气不好,爱喝酒,孙金波于2004年11月将其辞退,却遭到王玉华的暴力报复。2005年3月1日,任丘市法院判决王玉华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
  判决后,孙金波不服。经人介绍,孙金波认识了李某。李某自称干过律师,并向孙金波要了7000元钱。随后,孙金波多次陪李某到沧州等地,前后又花费数千元。今年7月20日,李某把一份判决书的复印件交给孙金波。判决书称王玉华被判无期徒刑。但当孙金波拿着判决书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,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判决书是假的,审判人员的名字也是子虚乌有。任丘市司法局也证实,在本市注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中,并没有李某这个人。
  目前,孙金波正准备诉诸法律,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。